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服务能力评价指南(试行)>的通知》(中环协〔2014〕61号)、《广东省环境污染治理能力行业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监理能力行业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及《广东省环境保护产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的相关精神,帮助有关单位更及时了解运营管理的最新政策,同时更准确领会相关能力行业评价及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具体要求,规范我省运行服务能力评价、污染治理能力评价、环境监理能力评价和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的申报工作,明确申报程序,解答申报过程中遇到的各项问题,我会定于9月6日在广州举办相关行业评价的申报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第一部分 运营相关政策宣贯
1、《关于印发<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服务能力评价指南(试行)>的通知》(中环协〔2014〕61号)、《关于印发<自动监控系统运行服务能力专项评价指南(试行)>的通知》(中环协〔2015〕3号)及《环境保护设施运营单位运营服务能力要求》(T/CAEPI 2-2016)等相关文件解读。
2、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服务能力评价申报材料范本及运营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的编制要求讲解。
3、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人员培训考核规范。
第二部分 相关能力评价的政策宣贯
1、《广东省环境污染治理能力行业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宣贯及相关文件解读。
2、《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监理能力行业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宣贯及相关文件解读。
第三部分 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相关政策宣贯。
第四部分 问题答疑。
二、培训对象
运营证书持证单位、治理资格行业认定证书持证单位、环境监理资格评定证书持证单位以及拟新申报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服务能力评价、污染治理能力评价、环境监理能力评价、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的单位相关负责人1-2人。
因会场容量有限,为保证培训质量,本次培训班拟招收200名参训人数,实际参训人员以汇款时间前200名为准。不便之处,敬请谅解。